养老金只领取一年死亡

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3-18

齐晗兵

2022-03-09 06:08:0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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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部分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申请领取出来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领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黄皖毅

2022-04-26 10:52:3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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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已经有人回答过了,借用一下:参保人死亡,可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作为遗产继承,并不是返还养老金,在参保人办理领取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139个月平均分摊到你的月养老金中,按月支付,如果一个人领取一年就死亡了,那么还应该剩余139-12=127个月没有领取,可以有127个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作为遗产继承。如果领取139个月之后死亡,那么就没有个人账户余额,自然也就没有继承的了,如果还没有领取,就死亡了,那么个人账户存储多少,就继承多少。

齐景波

2022-02-19 16:24:0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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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领了一年的养老保险金就病故了,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符胜斌

2022-01-28 01:12:4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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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全交了,但只领取了一年人就去世了,剩下的会退还给法定继承人的,二、在我国,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应当向社保部门申报死亡,然后可以领取到一笔死亡待遇。这个死亡待遇是在死亡的当月去到参保地的社保局去办理相关领取手续。也就是领取退休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三、养老保险专户余额可以退,在个人死亡时可继承全部,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养老专户余额指的是养老保险缴纳中个人缴纳的账户余额。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抚恤金标准与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标准一致,即一次性发放600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标准计算公式为:6000÷180×本人缴费月数。

龚小超

2022-02-18 22:49:4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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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还没有领取完,可以退还给法定继承人,还可以领取当地规定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一般在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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