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12-09
齐晓军
2022-02-14 08:26:14活跃答主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滨江路世纪大厦社会保险局综合科4755701547522981参保大厅4755521347557005。
边双燕
2022-05-08 19:26:23活跃答主是重庆的江津吗江津区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滨江路世纪大厦社会保险参保中心参保中心电话023-47555213你先打电话咨询需要什么他们会告诉你。
龚峰彪
2022-01-26 23:32:33活跃答主重庆市江津区医保所地址:江津几江滨江大道西段一、关于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件内容: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凡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和职工均应按月提前缴清医保费,单位缴费率按工资总额的7%缴,个人按2%缴。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医疗费,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在职报80%,退休报90%。门诊费根据不同年段龄,按缴工费资的一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45周岁以下按2.6%,45周岁以上按3%,法定退休人员按退休金的3.5%划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限额30000元。2、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要参加补充保险84元。住院报销与前述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相同。三、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文件目前还未正式出台,待出台后,将会在江津报、电台、电视台宣传。如还需详细内容,请来人索取资料,或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47555045。祝你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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