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9年1月3月试用期未交社保,2019年8月辞职后,是否可以要求补缴或赔偿10分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9-27

米士奇

2022-04-01 12:33:4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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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补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包括国有企业职工、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外资投资企业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其他城镇企业职工等。职工包括所有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个人,不仅包括正式职工,也包括所谓的“临时工”。临时工”可以长期参加养老保险,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理论上养老保险投诉的执法时限是2年,目前来看你已超过,执法上可能会存在无法执行的问题。3、投诉的话请找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

黎琼锋

2022-04-28 01:49:5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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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你的问题提交到律伴平台,会有专门的律师马上详细为你解答的,不花钱。

黄盛璋

2022-01-31 12:45:3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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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员工双倍工资,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此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

边剑飞

2022-02-18 16:44:1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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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区分一个概念,未缴纳社保与未足额缴纳社保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可见,社会保险属于该法的调整范围。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缴纳社保在法律上推定为应当知道综上所述,你的仲裁时效已过!上面说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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