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12-27
齐晓军
2022-01-21 13:40:37活跃答主当事人缴纳社保,但不足15年,而且当事人已经死亡的,那么家属带上死亡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家属身份证、银行卡或者存折,到户籍地人社局办理退保手续。
赵顺轩
2022-02-20 06:30:12活跃答主事实上这种情况下交进社保的钱并不会白白流失的。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不管大家出现什么意外,只要社保正常缴费,个人所交部分都不会打水漂。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可以领取以下几方面的钱: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果参保人死亡了,不管是有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参保个人养老保险余额是可以继承的,这里面的个人养老保险余额包括个人所交费的部分以及产生的利息。2、丧葬补助金如果参保人因为在参保期间死亡了,那亲属还可以领取一笔丧葬费。丧葬费,简单来说就是给予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它的标准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的。3、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抚恤金发放对象是死者的亲属,而且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在生前抚养。4、如果是在职的人员能领取一笔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一般是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也有个别地区是由社保基金承担的,标准一般比低保线还低一些。毕竟是非因公死亡,如果是在职职工的话,对于单位并没有其他的赔偿规定,不过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工会的有关规定,适当给予一些慰问金。
辛培建
2022-01-22 10:08:53活跃答主没有白交如果人去世了,社保会无偿的把以前交的钱,全速退还过来,这样钱还是属于自己的。
黄登红
2022-04-14 08:50:15活跃答主《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其遗属可以继承参保人个人帐户和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黄皖毅
2022-03-08 22:20:34活跃答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条例,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2,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查看其他回答
维思迈财经网提供中立的理财投资知识服务,汇集信用卡、基金、贷款、股票、保险等财经领域常识,用浅显的生活语言把专业金融知识变成您生活的一部分,助力您的财智人生!
关于我们闽ICP备2024029341号-5
版权所有:
维思迈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