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扣了我们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保费,但没有给我们交保险,我们该怎么处理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12-01

黄盛波

2022-05-04 22:33:4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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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说的社会保障费是不是只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金分为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5种。其中工商和生育保险金是由单位单独承担的。医疗、失业、养老是有单位和个人一起缴纳的。缴纳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3、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

赵飞翔

2022-03-21 18:18:4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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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部分扣工资是对的,但企业缴纳部分已包含在实发工资内另人费解!别到时候发工资时本来约定五千,扣了企业缴纳的社保金成了应发四千,那就亏大了!等发工资时看看吧,如果是我们理解的那样,可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齐杭丽

2022-01-31 23:08:1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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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市、县行政区划内的新建、扩建、维修、技术改造、安装、装饰工程,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建设单位均应在领取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前,向建筑行业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劳保费。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不再直接向建设单位结算收取工程劳保费。建设单位向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劳保费在竣工决算时抵扣。2.劳保费管理机构在收取劳保费时,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财政收款收据。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企业代缴劳保费。3.凡本地区所属施工企业到外地承揽工程任务所收取的劳保费,应定期如实列表报送主管劳保费管理机构。

龙巧云

2022-03-02 20:31:3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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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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