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3:59活跃答主
1.关于社保缴费基数。2016年1月1日起,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将进行重大改革,缴费基数将进行统一调整,即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将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基数。缴费基数将统一调整为2015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2.关于社保缴费费率。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3-07-06 03:59活跃答主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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