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2:01活跃答主
深圳目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落户政策,具体可参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经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将核准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持《深圳市人才认定证明》、《接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向市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办理《深圳市接收函》。 《深圳市接收函》有效期为一年。
2023-07-06 02:01活跃答主
深圳人资社保局,负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管理工作,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承担部分人事行政管理职能。 2009年10月28日,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成立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0年12月12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正式成立。 2013年12月20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正式更名为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4年4月18日,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正式揭牌。
查看其他回答
维思迈财经网提供中立的理财投资知识服务,汇集信用卡、基金、贷款、股票、保险等财经领域常识,用浅显的生活语言把专业金融知识变成您生活的一部分,助力您的财智人生!
关于我们闽ICP备2024029341号-5
版权所有:
维思迈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