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2:00活跃答主
四川地区陪产假规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10]46号),四川省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中明确规定,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在男职工休产假期间,依法享受3天的护理假。所以四川地区是没有陪产假的。以上。
2023-07-06 02:00活跃答主
2015年11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母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产假的延长、陪产假的取消、产检假和哺乳假等。 1、陪产假取消。 2、产前检查。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3、产假延长。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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