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手足口病报销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17: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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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是法定传染病,按照相关规定,属于乙类传染病,应当上报,并按照规定给予报销。 1、手足口病属于丙类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处理。甲类、乙类传染病的报告、通报、公布、管理、控制以及治疗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手足口病属于乙类传染病。

2023-07-05 17: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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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手足口病报销。手足口病是婴幼儿的常见病,也是婴幼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手足口病是多种肠道病毒可引起,一般5岁以下儿童多见。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儿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通常在一周内自愈。少数患儿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等严重并发症,个别重症患儿病情发展快,导致死亡。目前缺乏有效治疗药物主要对症治疗。 手足口病是婴幼儿的常见病,也是婴幼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2023-07-05 17: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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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属于传染病,在传染病防治法中有明确规定,所以,只要符合报销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报销,但手足口病的报销标准是按传染病标准报销,即传染病的报销比例,具体报销比例如下:手足口病报销比例为50%。报销范围包括:治疗手足口病的药品和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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