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3-07
龙岳红
2022-01-14 14:26:23活跃答主若当天未缴纳至账户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若当天已经开始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赔偿可以申报。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齐春宇
2022-05-09 16:00:07活跃答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来进行操作。
龚小芹
2022-05-05 21:29:15活跃答主要看你单位和工伤保险中心有过协议没有,就是在一定的期间内,还没有入工伤保险的员工受工伤,可以马上报,并且可以生效,因为在比较偏远的地区,由于交通等因素,不能给新招员工及时报工伤保险,就可以有这个协议的。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协议,那么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来进行操作。补充:你所问的那个协议,我们单位就和劳动部门有,是由我们人资部门的领导去和劳动部门交涉达成的协议,你们也可以去试试啊,过程不是千篇一律的,自己去做了才知道呀。如果没有政策支持的话谁敢来搞这个协议啊,再说工伤保险公司又不是傻子,是吧。
黄电锋
2022-04-25 09:13:06活跃答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说的太笼统。可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是工亡还是几级工伤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管火金
2022-01-24 01:53:08活跃答主只要是工伤,无论什么时间入职,是否参加工伤保险,都应申报的,即使是当天入职当天发生工伤,也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当天参加工伤保险,一般第二天生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齐月娥
2022-02-13 05:13:56活跃答主《职工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的,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劳动部门公布的工资标准和伤害情况计算确定,纵横法律网李晗飞律师。
龚宜超
2022-02-04 11:44:09活跃答主工伤不是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待遇是一种社会福利待遇。纵横法律网何向前律师。
赵飒飒
2022-04-24 13:19:23活跃答主1、按现行的做法,工伤保险缴纳成功之后,就开始生效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黄皛梦
2022-04-09 18:17:46活跃答主工伤待遇项目中,如果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部分应该由单位支付,所以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要求单位支付。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黄睿斌
2022-04-04 05:58:48活跃答主应月参保月享受待遇啊,医疗保险要月才.月发工伤保险,单位首先要垫付各项费用,医疗费等,等工伤员病情稳定,再市级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再与社保结算.具体,请咨询劳保障部门。
辛国江
2022-02-20 04:27:02活跃答主是的,所有费用由企业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黄睿多
2022-03-26 02:16:29活跃答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五险中的一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缴,其目的在于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相应的物质帮助。发生工伤后,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若构成伤残还需要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事故后能得到多少赔偿,视伤残等级确定。一级最高,赔偿也最多。十级最低,赔偿也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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