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4-04
齐晗兵
2022-03-14 00:47:30活跃答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58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其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是指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等,现实执行中已经出嫁的未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女儿不列入。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其子女各自建立个人账户,就像银行存款一样,仍然是各交各的钱,退休后各领各的待遇,目前你奶奶领的60元养老金全部由国家承担,并不是领的你父母参保缴的钱。你父母若属于应参保人员,其参保缴费全部存入个人账户,既有政府补贴也有存款利息,也是年轻为自己今后养老做储备。不缴费到60岁时就不能领取养老金,必须自政策实施年度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该项政策是在社会保障中体现家庭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既体现了普惠制的基本原则,也有利于扩大覆盖面和促进家庭和谐。
齐智善
2022-04-11 09:55:39活跃答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超过十五年的,可选择不缴,但是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十五年,否则无法申领待遇。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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