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9版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7-18

车峰远

2022-03-09 09:19:3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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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人寿推出的员工福利系列产品。那么和同类型团体意外险相比,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呢?它包括13款产品,满足多种组合需要;同时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障范围十分全面,涵盖门诊、住院、补充医疗、重疾等等,缴费灵活,是企业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水平的推荐险种。对于中国人寿怎么样,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1.灵活搭配保障全面保障功能强大是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第一大优势,通过13款保障计划的巧妙搭配组合,满足不同企业加强员工人身意外安全保障的需求。提供的人身意外保障范围十分全面,除了基础性的意外伤害保障外,还将意外门诊医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纳入保障范围,并且附加住院定额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和重症监护等保障服务,全方位给予被保险员工人身保障关怀。2.缴费灵活投保便捷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缴费方式有月交、季交、半年交和趸交等多种选择,缴费非常灵活。另外,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即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门槛较低,投保非常方便快捷。3.品牌优势突出网点齐全中国人寿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目前已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寿险公司,已连续13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保险品牌优势毋庸置疑。旗下的服务网点遍布全国各地,这不仅为企业更好的投保提供了便利,而且也方便后期享受优质和便利的理赔服务。保哥提示:和市场上同类型团意险相比,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仅品牌优势突出,服务网点分布广,服务优质,而且这款团体意外险本身卖点十足,通过13款保障计划的巧妙搭配满足不同企业的投保需求,保障范围十分全面且缴费灵活,投保门槛低,非常适合企业用于加强员工人身意外安全保障。

龚小芝

2022-02-11 10:40:2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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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面包树下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本保险。投保应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以该日期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三、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

连书纳

2022-01-29 23:18:3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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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上的烧伤100%注:烧伤面积是指皮肤烧伤区域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按《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赖鹏华

2022-05-13 07:08:5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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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李承放FC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本保险。投保应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以该日期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三、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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