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绝补缴社保起诉

6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7-28

赵飞跃

2022-03-02 23:55:4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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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可以的。这个叫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法有关条款,如果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保,而且没有签订合同,职工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仲裁要求如下:未签合同,支付双倍的工资以上诉求需要你提供在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工卡,考勤记录,人证等。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赵风艳

2022-01-31 11:03:3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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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院已经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给补缴社保不用向法院申请执行补缴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你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的双倍赔偿,然后辞退这个单位。

齐智刚

2022-03-07 13:48:4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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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实践中,补缴社保的问题,劳动仲裁一般是不受理。通常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行政处理。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交。

齐晓海

2022-05-08 07:07:4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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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对于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的方式来处理。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黄盛木

2022-04-09 00:36:2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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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补缴的。如果单位拒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齐明洛

2022-05-10 23:21:4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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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面法院就不管了,你应该拿判决书到劳动局或者社保局去投诉。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有义务为你补交社保,不交的话可以让劳动局和社保局对他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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