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10-23
连伟杰
2022-05-18 11:09:55活跃答主职工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公司可以垫付,工伤保险赔付下来之后,公司扣除垫付款支付工人,是正确的,再有,工伤保险的赔偿,工伤保险部门负责,单位不给赔付,所以,你朋友的公司,不存在诈骗,也不是占为己有,只是先行垫付,赔偿款,是不能领取双份的。
连俊强
2022-05-19 02:34:02活跃答主工伤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前提是用人单位给员工交纳了工伤保险金,否则由用人单位赔付,与保险公司无关。
齐文莉
2022-05-02 07:31:00活跃答主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赵颖茹
2022-01-30 00:55:33活跃答主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支付;二是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的支付。这两类费用,凡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支付的方式。上述第一类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经核查后,与相应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结算。第二类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或委托银行、邮局、以及社区进行社会化发放。
黄盛文
2022-03-10 22:57:07活跃答主能!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办理赔付,只有相关资料齐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支付的,并且通常是由单位办理,支付给单位,由单位把属于工伤职工个人的部分转付给工伤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相关待遇时,并不需要工伤职工个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11号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转财务部门。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死亡的次月起计发,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的第4个月起计发。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的工伤医疗费可通过签订代发协议的商业银行进行支付;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发生的费用可通过与工伤协议机构网上审核后进行直接结算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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