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了,我是在上海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城镇户籍。请问关于交社保的事情

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1-26

米培燕

2022-02-26 10:41:4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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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保缴费=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外来从业人员,城镇户籍的,单位给交城保五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19年度可以在2599~12993元之间;缴费比例48%,其中,个人负担11%。农村户籍的,单位给交城保三险,2019年度缴费基数固定为1949元;缴费比例37.5%,其中,个人负担9%,因此,个人每月负担175.5元。

龙小美

2022-02-03 16:18:4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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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会在4月份公布,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周期是上年4月到本年度3月,而不是自然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不是按照自然月来调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的周期是上一年度的四月至本年度的三月,及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是从2019.4-2019.3月。待上海社保相关部分发布信息后,第一时间为您公布详细信息。我们先了解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情况2019年4月,上海市已经公布了2019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从2019年4月起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也将作相应调整。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所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就是说,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下限为缴费基数,若高于则按上限为缴费基数。因此,按照2019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692元计算,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必须提醒的是,如果单位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和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最低缴费标准,还是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缴费。另外,非城镇户籍地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根据规定,即2019年度2019年4月至2019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50%,即2346元。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备注:1、城保5险基数从2599-12993调整为2815-14076。2、外省市农村户籍3险选择过渡期的基数:2346,选择非过渡期的基数:2815-14076。3、本次只调整基数,比例不变。4、上海市平工资调整为4692。5、上海最低工资调整为1620。6、本标准执行期: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赵风莉

2022-04-20 13:58:3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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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对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话,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社保费缴费基数为2338-11688元。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1688元,下限为2338元。今年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保费缴费基数为2338-11688元,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都为2338元。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目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对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而言: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享受“过渡期”。社会保险法》施行后,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也相应调整,同时非城镇户籍人员参保将统一逐步由“三险”向“五险”过渡,为了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目前先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如果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放弃过渡期,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可以按照按城保规定执行,最低缴费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37.6元。个人最低缴费为:3896×60%×9%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1%=210元。单位最低缴费为:3896×60%×28.5%养老22%+医疗6%+工伤0.5%=666元。

黄石周

2022-02-23 21:49:4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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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将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纳入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答:2019年以来,国家相继发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规定,并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这些规定都明确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可以按规定实行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跨省市的转移接续。另外,将于2019年7月1日起生效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了贯彻《社会保险法》、保障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公平参保的权利,有必要将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纳入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2、哪些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答:凡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其中,非城镇户籍人员目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3、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如何参保缴费?答: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4、为什么要设定过渡期?哪些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可以采取过渡期缴费办法?答:考虑到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人群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且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负担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为实现平稳过渡,本市对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分别设定了五年和三年的过渡期。外来从业人员中非城镇户籍人员,以及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已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且2019年6月仍在缴费的人员,2019年7月起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可以采取过渡期办法缴费。上述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直接按现行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保缴费。5、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答: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具体办法为:2019年度居留权、台港澳来沪工作人员,均可按照相关规定同时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国家相关办法出台后,本市再作调整。

黄电锋

2022-01-13 03:26:4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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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市原有规定,外来从业人员主要参加本市综合保险,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主要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根据新的规定,今后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照本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险种和缴费规则与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完全一致,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目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1%;工伤保险,0.5%,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0%;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5%;2019年度起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缴费基数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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