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9-22
齐晋华
2022-05-20 13:01:22活跃答主不清楚你们省的具体措施。有的省事业单位是不用交养老保险的,有的是交的。交的省的话,不清楚怎么认定工龄。我说说不交的吧。上当地人才中心,可能是人事局。做一个人事代理。要交点钱额。一年300左右吧。就行了。我和你的情况一样。交了900元搞定。叫人事代理费。希望给悬赏。
齐春对
2022-04-18 11:19:53活跃答主工龄会有两种:企业工龄和一般工龄。企业工龄是从你进入企业开始计算的。社会工龄就是您缴纳养老保险的累积年限。前者是不连续计算的,后者是连续计算的。
龚小荣
2022-02-15 22:09:48活跃答主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是你故意不签,那么单位应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社保费的承担不是平均各承担二分之一,国家有相关规定,具体到各地稍有差异。所以你说的平均承担要弄清楚,一般单位承担的是员工承担的2倍还多。滞纳金只能全部由单位承担,这一点你可以主张。如果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跳的过错,你辞职,只能拿到未签合同的赔偿金。不存在辞职补偿金之说。
龙小耿
2022-04-19 07:37:29活跃答主因为原来没有劳动合同,所以单位不敢出具离职证明,只要担心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承担责任。但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之前没有档案,当事人在新单位声明一直没有工作就可以。新单位要求当事人出具原来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三、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声明可以按照如下范文提出:声明书本人与X年X月X日在XXX单位离职,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一切相关离职手续,XXX单位已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已不慎丢失。本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声明人:XXX年月日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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