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低保人员社保补贴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6-15

齐晓字

2022-04-08 05:20: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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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补贴,是指城镇国企单位的大龄职工,因为国家政策破产,改制造成再就业困难,给予的优惠政策,并且只限于政策出台当年核定的男50,女40周岁的失业职工,今后达到4050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不享受优惠。低保户困难的,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优惠待遇,但是养老保险没有优惠,具体要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米培燕

2022-02-01 20:17:2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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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在本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招用市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法定依据1、《就业促进法》第六章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3号第十四条,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9]21号第四部分第十六条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

齐晓晶

2022-02-24 14:38:0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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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范围和条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资帮助的权利。其主要对象是: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期满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在职人员、下岗人员、退休人员中,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对于申请对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障:1.虽符合上述保障对象的规定,但家庭日常实际生活消费明显高于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2.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电脑、移动电话、摩托车、汽车和养有宠物的。3.家庭人均月收入虽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其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经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黄盛波

2022-05-11 04:18:2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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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种情况,也要看具体的细分情况。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灵活就业什么补贴的。你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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