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8-24
齐朝勇
2022-04-26 01:16:13活跃答主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补偿1、申报员工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逾期末办理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不予补偿,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医务鉴定保证书》、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等,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员工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有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等。2、受理如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收文回执》给申请人。3、补偿对符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部门根据有关材料,通过电脑系统核算出该员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
黄皖毅
2022-02-20 03:28:52活跃答主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用人单位为给工伤职工申报工伤的,工伤职工科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但必须在该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连亚莉
2022-02-17 19:35:45活跃答主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2、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3、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黄益琼
2022-05-05 13:42:13活跃答主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院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工伤职工不需要缴纳。办理手续之前已经垫付的,一般在出院时即可在医院结算。不能结算的,可以持有关单据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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