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6-21
赵风艳
2022-03-10 10:21:44活跃答主因新单位未及时为我缴纳社保,导致这几年老单位一直为我缴纳社保这句话本来就是不合理的现单位可以以应员工个人没及时转移社保导致现单位不能为其缴纳为由不给你上社保的。
边吴丽
2022-02-08 10:24:17活跃答主现实中双重劳动关系与社保缴纳确实存在冲突。如果劳动者确实不能与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甚至还在原来的单位领取停岗待遇,那么现在的单位最好与该劳动者签订雇工协议,将劳动者与现单位之间的关系变为雇佣关系,这样用工单位可以规避的风险就小很多,特别是工伤就不存在了。
黄益洪
2022-05-13 18:51:28活跃答主1、双重劳动关系,法律上并不禁止,但是建立双重劳动关系有风险,比如在A公司有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B公司与A公司是否是同一行业的企业,如果是,那么劳动者需要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A公司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2、至于社保问题,因为A公司与B公司不在一个城市,所以A公司与B公司都可以缴纳社保;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赵颖蕾
2022-03-09 21:38:14活跃答主目前,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双重劳动关系中的社保问题作出规定,但从实践来看是不允许双重社保问题的。从你所叙述的来看,你的新单位所做的也并不违法,但我找到一条法律,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就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中是可以存在双重工伤保险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两份工伤保险,只是享受待遇时只能存在一份待遇,即受到伤害时工作单位参加的工伤保险关系中获得赔偿。而且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局限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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