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算甲方要求提供社保缴费单据,这个要求合理吗?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7-13

章西海

2022-01-21 20:47:0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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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在概算时有单独的造价咨询费,甲方应从造价咨询费中列支。没收到钱还开发票,这是甲方另有所图,他很有可能已经付完了审计费了,这么做甲方可以增加账面建造成本,虚增的部分有可能成为利润。财务处理,个人建议:要求甲方把审计报告日期延后,双方先按提报价进行竣工结算,差的十万计应收账款,后双方补充协议,约定以审计公司审定造价作为结算依据,再出审核报告,双方对报告予以认可,签订项目结算协议,认定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为90万元,取得上述文件后,会计按坏账损失处理那十万元。

齐晓晶

2022-03-12 12:50:1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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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甲方审计恶意压价,这是甲方没有遵循工程结算的法律规定,另外也说明甲方的审计机构没有按照工程结算的审计法规要求办事,审计法规强调指出,审计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客观公正;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年3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三款工程完工后工程竣工结算结算报告按照金额需用审计时间由下:一,审计金额与时间: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外,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三,索赔价款结算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四,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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