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未缴纳社保

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9-16

赵飞飞

2022-01-14 02:35:0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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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没签合同和交保险其实是两回事,没签合同仍然可以缴纳社保。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所以,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但至少已经成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缴纳社保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当然,要是情况较为严重的,比如说多数员工都遭到这种待遇的,那么建议就要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连业钦

2022-05-18 22:13:5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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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社保,因此你主张按该条文接触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的要求难以得到支持。对于你的社保问题,你可以向社保经办部门或征收部门要求强制征缴,如有关部门不作为则可申请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

樊振萍

2022-03-28 20:52:0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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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先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派出损失。若以上都未能得到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害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政处罚《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齐文清

2022-04-28 01:52:2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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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相关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提起劳动仲裁,但补缴的时间只有一年。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因此,公司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应予补缴。建议向公司所在地社保中心或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通过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龚宜超

2022-01-31 08:02:1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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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hx资料库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的劳动仲裁1、干了七年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做多为11个月。2、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你2004年进去的,单位2019年才买的社保,显然是违法的,应予补缴。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并与离开单位一年内主张相应的权利。4、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5、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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