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进入公司,一直到2019年3月,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11-02

章见平

2022-04-06 03:31:5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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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强制性买的,从进入该公司起就会开始买的,这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购买社保。如果你不是合同工当然不会给你不买的。

龚小虎

2022-03-05 11:42:1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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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您这个情况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您是由于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劳动合同解除的同时,公司无需对您做出经济补偿,同时不能享受办理失业救济金的政策。同时建议您应该做好工作交接,并签署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后再离职。原因如下: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说,应做好工作交接,如以后的单位进行背景调查时,也有助于您的职业声誉;如公司有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员工离职办理交接手续及处罚的条款,如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可能会导致您工资的延发。从人事档案方面,如您不办理工作交接,也就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如不办理工作交接单位可能会在您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注明由于旷工等原因被开除或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说明,这样即不利于你您之后就业时提供离职证明手续,对您未来的再就业也不利。因此建议您不管从个人职业声誉,还是避免以后麻烦的角度都应及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粱俊薇

2022-05-07 22:29:3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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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不清,不确定能正确回答你的问题。整理问题如下,如有理解错误请指出。1、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是2019年12月31日,换言之,现在在有效合同期限内。2、企业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你并无任何过错。3、你想知道你该得到什么补偿或赔偿。对吗?以下是根据上面的理解作出的回答。无理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企业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2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年资满一年不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半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补1个月,月标准是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下面列出原条文,以供参考。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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