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多年,老板没有帮买社保。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8-04

黄皅良

2022-01-20 02:40:2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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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社保合同属于私自用工不合法,你不干了要结清以前的工资,如果老板不给可以向当地社保中心投诉他,以求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

连丽花

2022-01-31 15:33:5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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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足并且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没买社保,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齐景凯

2022-05-17 07:30:5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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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我国劳动法对社会保险问题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你的老板既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费用,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齐景文

2022-02-06 11:26:1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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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可以要求签劳动合同,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离职可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1.要求签劳动合同,且从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您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折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解决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不能补办导致其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因,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3.离职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0.5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具体按照_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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