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7
2023-07-07 12:58活跃答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条 的规定,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尚未终结的; (二)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7-07 12:58活跃答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工伤条件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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