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7
2023-07-07 12:58活跃答主
滁州、南京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滁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推出的惠民新政。该政策于2018年2月22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根据滁州、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出台的《滁州市住房公积金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管理办法》,滁州缴存职工在南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持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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