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4:58活跃答主
违法。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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