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费申报期限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3: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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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申报期限: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7-06 13: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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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社保费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应当于每年4月1日至5月30日、7月1日至8月30日、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下一年度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计划,并按规定办理缴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邮局、社保经办机构等渠道足额缴纳社保费。 2、江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单位在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时,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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