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3:00活跃答主
利息归国家和社保局。根据《社会保险法》(201第82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20条的规定,对于欠缴、拒交、少交社保费的用人单位,社保局有权对其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许可证,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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