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1: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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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2012年7月开始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如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3、如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月支付两倍工资给劳动者,直至签订为止。

2023-07-06 11: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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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筹,统筹地区统一政策、统一筹资、统一组织、统一支付。(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帐户制度。参保人员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2.2%建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结余部分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

2023-07-06 11: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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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2、你这种情况,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你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则可以在单位参保的工伤保险基金中享受待遇。3、具体待遇如下:(1)医疗费:在工伤医疗机构救治,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超出工伤医疗费用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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