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1:00活跃答主
天津市河北区人社局:2015年10月,天津市河北区人社局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130号),对高校毕业生在津就业落户、住房、社会保险、培训等给予政策优惠。具体为: 高校毕业生在津就业,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可申请购买住房。
2023-07-06 11:00活跃答主
2016年12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6〕25号)出台,自2017年1月1日起,在津就业、居住的非户籍人口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 2016年12月29日,《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天津居住证积分制度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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