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9:59活跃答主
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30号)第十五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保险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所以单位不缴纳社保,单位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且单位还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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