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5:58活跃答主
青岛生育险报销政策如下:生育险报销范围: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在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不含生育多胎),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报销标准为:(生育或终止妊娠,在定点医疗机构生产、引产的,按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含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总额的95%支付。
2023-07-06 05:58活跃答主
1.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青岛市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限额为5000元。报销限额以上部分,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按照职工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由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青岛市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2.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青岛市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药费、住院费(含分娩住院期间的床位费)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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