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5:00活跃答主
1. 产假天数上海市女职工生育待遇规定(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生育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的享受15天产假。(3)哺乳假:女职工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两次哺乳时间为全天哺乳时间。
2023-07-06 05:00活跃答主
上海产假天数是3个月。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产假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单位应当对女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按照《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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