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3:58活跃答主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经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3、伤残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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