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1:58活跃答主
1、工伤死亡。2、因病死亡。3、因工死亡。4、因病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023-07-06 01:58活跃答主
题中所述的“退休职工”,应该是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尚未领取退休金的职工。这类职工,在退休前就已经死亡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其遗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救济金,具体标准为: 本人工资20个月,即: 1000×20=20000 20个月×2000÷40=200 200+200×10=1400。
2023-07-06 01:58活跃答主
首先,我不太明白你所说的“意外”是什么意思,如果“意外”指的是“非主观意愿造成的死亡”,那这个意外就不应该算作工伤,因为“意外”是“非人为造成的”,而工伤的认定标准之一是“非人为造成的”,所以,“意外死亡”不能算作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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