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1:00活跃答主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3天提出辞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减少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拒绝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内,单位可以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单位不能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07-06 01:00活跃答主
1、试用期,不享受医疗待遇。《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第5条: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执行。2、试用期不享受医疗待遇。《社会保险法》第39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试用期内职工不享受医疗待遇。《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第6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患病、负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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