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21:01活跃答主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可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 15 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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