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深圳市失业金领取问题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20: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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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时间根据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失业保险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深圳市失业保险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03号)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按照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前最后12个月的平均缴费时间确定。其中,累计缴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足两年的,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失业保险费满两年以上的,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023-07-05 20: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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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1、在2020年1月1日前,已参加深圳市失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 2、在2020年1月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但缴费时间总计不超过一年的失业人员 3、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愿望,愿意接受职业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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