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18:00活跃答主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如下:1.购房:职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凭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二手房,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2.还贷:职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在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凭借款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3.租房:职工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自住住房的,可凭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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