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妇产报销标准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17: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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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生育保险待遇,在生育时享受。生育时,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配偶陪产假30天。生育期间享受基本医疗、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假期间护理假补贴等待遇;其中,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为: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023-07-05 17: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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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医保是青岛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其中青岛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1)普通门诊: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55%,最高限额400元;2)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3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70%,最高限额2000元;3)住院:起付线15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65%,最高限额15万元。

2023-07-05 17: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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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生育险是青岛人社局下属的医保中心统一管理。报销标准如下:1. 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数额后,拨付给本人。生育津贴=生育上月职工本人工资÷30(天)×产假天数。2. 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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