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13:00活跃答主
根据2019年江门市《江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女方产假158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143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0天(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下同)。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158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属于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
2023-07-05 13:00活跃答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查看其他回答
维思迈财经网提供中立的理财投资知识服务,汇集信用卡、基金、贷款、股票、保险等财经领域常识,用浅显的生活语言把专业金融知识变成您生活的一部分,助力您的财智人生!
关于我们闽ICP备2024029341号-5
版权所有:
维思迈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