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05:00活跃答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规定:第十九条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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