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共有房产。但一方提出要用他一半产权到银行作抵押贷款为已用。共有人如果同意签名存在风险吗?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1-06

香槟and希范

2022-05-10 13:07:2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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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你大概不愿意听,但是还是要说:蠢!无解所谓担保合同,就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作为从属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现在既然你的主合同,即贷款合同,已经因履行完毕而自行解除了,那你认为担保合同还会存在么?自然是随之解除了,其一。其二,房屋产权的归属,证明以相关的房产证件及房产管理处的登记为准,一份贷款担保的合同有什么效力可以证明房屋的归属?笑话!解决的办法很简单,两步,第一,去房产登记处,确认房产所有乏尝催妒诎德挫泉旦沪人的姓名,如果是你,无视你朋友的要求;如果不是你,提出变更登记的要求,理由及证据即你每次向银行的还贷款的凭据。第二,若你朋友无脑要求,最好的方法,通过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房屋归属即可,证据同上!;

香槟and希范

2022-04-14 17:26:3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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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说你是哪个地区的呀孩场粉渡莠盗疯醛弗互按我这里其实每家银行都能做你这样的贷款,问题是你贷款用途是什么?区别就是在于各家银行会跟据你个人资产多少,贷款用途存在风险性,你的个人征信,还款能力等你个人因素,决定给你发放多少金额贷款及定价利率。

香槟and希范

2022-04-17 11:05:2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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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法律没有规定有过不好历史的人不能贷款,担是,很多信贷人员把个人贷款,不管是抵押\质押\担保,都看做是个信用贷款,当他们感到有风险存在时就会做出这种决定,这纯是个人行为,但是他们也没有违犯规定,因为银行与申请贷款的个人,是两个相等的个体,谁也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与另一个个体身上,就是不能强迫对方”贷与不贷”,这攻郸掇肝墀菲峨十法姜是我个人的想法,有不对处请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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