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8-15
香槟and希范
2022-03-01 06:50:13活跃答主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谨简单回答如下: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了购房款的一部分,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购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而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最后,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好评是继续回答的动力,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感觉赞,可以在下方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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