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5-27
香槟and希范
2022-04-02 15:48:57活跃答主《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但如果第三人只是盖章,并没有表明保证人的身份,合同上第三人盖章之处也没有关于保证人的表示,那么,不能认为当事人达成了保证的合意,因为公司的盖章可能只是表明见证。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盖章体现了保证的意思,那么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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