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2-25
香槟and希范
2022-04-01 16:07:34活跃答主您好,车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有权主张分割。【相关法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香槟and希范
2022-04-15 06:35:13活跃答主1、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不仅有居住的权利,还有要求分割房屋价值的权利。2、男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的,法律上视为男方父母对儿子儿媳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有权要求依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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