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转余杭社保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9

2023-07-09 13: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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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推出的“浙江省社保转杭州市社保”政策,主要是为了解决因个人就业变动等原因导致的社保账户跨省转移的问题。政策主要规定,原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人,可以通过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移到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参保地,继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具体的转移程序如下:一、申请条件1.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应当是浙江省省级社会保险机构;2. 参保人应当有效的身份证件;3. 参保人应当有完整的社会保险账户记录;4. 参保人应当具备正常的参保资格;二、申请程序1.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申请转移;2.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参保人申请;3.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将参保人申请转移资料报送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4.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参保人申请转移资料;5.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出具《浙江省社保转杭州市社保证明》;6.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以上就是关于杭州社保转余杭社保(浙江省社保转杭州市社保)的中文答案,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23-07-09 13: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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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和余杭区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不同的,转移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如果您是杭州市内的企业职工,需要向原单位提交《杭州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然后原单位把相关材料转入余杭区社保部门。如果您是余杭区内的企业职工,需要向原单位提交《余杭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然后原单位把相关材料转入杭州市社保部门。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09 13: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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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保转到异地手续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地址按规定建立基本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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