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慢性疾病种类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9

2023-07-09 13: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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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医保规定的慢性疾病种类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肝炎、慢性脑血管疾病、慢性肺气肿、慢性胃炎、慢性肾炎、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贫血、脑瘫、先天性心脏病、肺心病、脊髓性肌萎缩症、重症肌无力等。此外,杭州市医保规定还规定了慢性疾病的管理办法,包括定期检查、治疗等,以确保慢性病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2023-07-09 13: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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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规定可报销的慢性病共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慢性支气管炎;2、支气管哮喘;3、脑血管意外后遗症;4、高血压;5、糖尿病;6、肺心病;7、类风湿性关节炎;8、风湿性心脏病;9、冠心病;10、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一级预防: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家庭、无烟学校,设立无烟日、高血压日、世界精神病日、爱牙日等健康促进制度建设;实施慢病危险因素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居民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等。2、二级预防:定期对各类高危人群进行慢病筛查;为居民提供及时、方便的健康咨询、医疗服务和转诊服务。3、三级预防:提倡慢病病人的自我管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与医院之问的双向转诊制度;使病人在急性期得到有效、规范的治疗;病情稳定后,按照合理的治疗方案,在社区获得方便、连续、经济、有效、规范的治疗与康复;晚期病人能够得到规范的康复指导、医疗照顾和临终关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2023-07-09 13: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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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社保慢性疾病种类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恶性肿瘤、脑卒中、慢性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症等。这些疾病种类均在杭州市医保规定病种疾病目录中列出,可享受社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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