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9
2023-07-09 10:00活跃答主
法律分析: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210元和11331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410元。按照541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410元与231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六)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员定额”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
(七)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77元。残疾军人医疗补助(5%)缴费基数为3777元。
(八)城镇企业职工与个人缴费人员补缴2018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77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07-09 10:00活跃答主
天津市2015年社保基数是每月4428元。天津2013至2018社保基数的具体数据如下:- 2013年:每月3352元- 2014年:每月3872元- 2015年:每月4428元- 2016年:每月4958元- 2017年:每月5536元- 2018年:每月6048元
2023-07-09 10:00活跃答主
2015年,天津市的社保基数为2400元。根据《天津市社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数是按照当地本市月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月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动情况定期调整。2013年至2018年,天津市社保基数分别为:2013年为1700元,2014年为2000元,2015年为2400元,2016年为2700元,2017年为3000元,2018年为3300元。天津市社保基数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制度的社会救济功能,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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