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4-15
小脚拔凉0
2023-04-15 03:38活跃答主房子加名字的原因,是因为贷款还没有还完,房子还在抵押中,所以如果还没有还清房贷,这个房子是不可以加名字的。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已经办理过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已经抵押在银行,房主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以不能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原抵押登记状态,因此不能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所以不能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赵风艳
2023-04-15 03:38活跃答主1、房子是两套房子,但是没还清房贷。2、房子是还清房贷所有的,所以加名字的房子当然是不可以的。3、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所以加名字的房子只能是房子的。
齐景国
2023-04-15 03:38活跃答主如果有办理银行贷款,须携带银行要求的委托书,填写银行房贷加名书。(二)房子还没有到房产证,过户,但要有抵押人。(三)房子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还没有付房产证,这种情况,加名字是没用的。
赵颖超
2023-04-15 03:38活跃答主根据《担保法》债权人自主撤消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担保人是实际经营的,如果担保人是普通的企业或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读:“自然人的除外”,在实现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的基础上,向担保人提供保证,并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是由被保证人或第三人承担。其他法定义务。因此,借款人提供抵押、质押的债权时,应当向担保人出示抵押、质押权的证明文件,担保人在依法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安全性进行保管和管理后,才将该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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